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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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粤0605民初14106号 原告:***,女,汉族,住***。 被告:***,女,汉族,住***。 原告***诉被告***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16日立案。2020年9月1日,原告***经本院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按撤诉处理。 本案按***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5元(***已预交),由***负担。 审判员刘俊霞 二零二零年九月一日 书记员黄泳欣 |
裁判日期 | 2020-09-01 |
发布日期 | 2020-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