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0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0113民初3611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房国涛,济南长清晨晖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住***。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住***。

原告***与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22日立案。2020年10月13日,***经本院送达开庭传票,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按***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800元,减半收取计400元,由***负担。

审判员冯毅

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三日

书记员王雨欣

裁判日期 2020-10-13
发布日期 2020-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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