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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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0113民初3611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房国涛,济南长清晨晖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住***。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住***。 原告***与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22日立案。2020年10月13日,***经本院送达开庭传票,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按***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800元,减半收取计400元,由***负担。 审判员冯毅 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三日 书记员王雨欣 |
裁判日期 | 2020-10-13 |
发布日期 | 2020-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