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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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苏0583民初15012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蒋英,昆山市开发区律胜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与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09月0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潘丽莉 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七日 书记员张海焱 |
裁判日期 | 2020-09-17 |
发布日期 | 2020-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