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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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浙江苏宁易购商贸有限公司 杭州晶立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浙0106民初4268号之一 原告:浙江苏宁易购商贸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郁义龙。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该公司员工。 被申请人:杭州晶立置业有限公司,住***。 原告浙江苏宁易购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杭州晶立置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1日立案。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依法由审判员陈晶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2020年9月9日,原告浙江苏宁易购商贸有限公司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浙江苏宁易购商贸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30361元,减半收取15180.5元,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共计20180.5元,由浙江苏宁易购商贸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陈晶 二零二零年九月九日 书记员龚濛 |
| 裁判日期 | 2020-09-09 |
| 发布日期 | 2020-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