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1-0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希杰(青岛)饲料有限公司
莱州鸿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莱西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莱西市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鲁0285执1459号

申请执行人希杰(青岛)饲料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莱州鸿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邓鹏刚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希杰(青岛)饲料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莱州鸿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邓鹏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被执行人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郝玉军

审判员  刘 巍

审判员  林兆远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隋海滨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1-0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