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0-11-0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恩施中心支公司
类型 (2020)黔0330执517号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习水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结案通知书

(2020)黔0330执517号

王代波、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恩施中心支公司:

关于王代波申请执行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恩施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7299.60元。现本院已将被执行人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恩施中心支公司支付的17299.60元案款全部转付给申请人王代波,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习水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一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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