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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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习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二郎信用社 |
类型 | 执行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财产保全 |
法院 | 习水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董友祥执行唐猛诉前财产保全纠纷一案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0)黔0330执保58号 立案庭: 关于董友祥申请执行唐猛诉前财产保全纠纷一案即(2020)黔0330执保58号,经查,唐猛在习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二郎信用社账号62177900011********账户中仅余额2.09元,现已对该账户以261997.91为限予以冻结,冻结期限自2021年5月6日止。为此,本案保全措施已完成,特告知保全结案。 特此通知 习水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五月六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