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0-11-0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习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二郎信用社
类型 执行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财产保全
法院 习水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董友祥执行唐猛诉前财产保全纠纷一案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0)黔0330执保58号

立案庭:

关于董友祥申请执行唐猛诉前财产保全纠纷一案即(2020)黔0330执保58号,经查,唐猛在习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二郎信用社账号62177900011********账户中仅余额2.09元,现已对该账户以261997.91为限予以冻结,冻结期限自2021年5月6日止。为此,本案保全措施已完成,特告知保全结案。

特此通知

习水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五月六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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