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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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第四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分公司 中国第四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2020)黔0330执恢12号 |
案号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习水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0)黔0330执恢12号 陈国兴、中国第四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分公司: 关于唐华申请执行你们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即(2020)黔0330执恢12号,现你们已将本案全部案件款159292.47元(包括执行费2256元)履行完毕,为此,本案已结案。 特此通知 习水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二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