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11-0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西宏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靖西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靖西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0)桂1081执保2381号

张志坚、广西宏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何小瑜: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张志坚与被保全人广西宏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何小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根据本院作出(2020)桂1081民初1625号民事裁定书。本院对被告的下列财产采取了相应保全措施。经查询,被告何小瑜的银行存款已没有余额存款可冻结,另经本院查询,该被保全人已无其他可供保全财产。故该案按无标的可实施保全方式结案。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四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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