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0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健康权纠纷
法院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桂0102民初6831号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案由:健康权纠纷

适用程序:小额诉讼程序

立案时间:2020年7月29日

待裁事项:原告***撤回起诉。

裁定如下:准予撤诉。

诉讼费:本案诉讼费25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韦 娜

二〇二〇年八月六日

书记员 梁丽雁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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