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妨害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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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排除妨害纠纷 |
法院 | 田东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起诉。 本案免予收取受理费,原告已预交的受理费50元,本院予以退还。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递交副本,上诉于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依法预交上诉费(户名:待结算财政款项法院诉讼费专户,账号:60×××97,开户行:农行百色分行营业部)。 |
裁判日期 | 2020-08-25 |
发布日期 | 2020-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