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妨害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0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排除妨害纠纷
法院 田东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的起诉。

本案免予收取受理费,原告已预交的受理费50元,本院予以退还。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递交副本,上诉于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依法预交上诉费(户名:待结算财政款项法院诉讼费专户,账号:60×××97,开户行:农行百色分行营业部)。

裁判日期 2020-08-25
发布日期 2020-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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