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实用新型专用权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1-0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宁波市诺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慈溪市正丰塑料实业有限公司
慈溪市汇丰电子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侵害实用新型专用权纠纷
法院 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西宁市城中区多多来超市、***立即停止销售侵犯“一种快装式砂轮打火机”(专利号为ZL201420410206.7)第一项权利要求项的产品;

二、驳回原告宁波市诺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要求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00元,由被告西宁市城中区多多来超市、***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最高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7-03
发布日期 2020-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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