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重庆盛世启宏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重庆市长寿区经开盛世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
法院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申请人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价值三千六百五十三万三千四百五十一元六角六分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五千元,由重庆市长寿区经开盛世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7-17
发布日期 2020-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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