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案件二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上海东戈姆科贸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沪01民辖终982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饮乐康**物科技(青岛)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臧加辉。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上海东戈姆科贸发展有限公司,注,注册地上海市闵行区都庄路******/

法定代表人:聂淑娟,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上诉人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2020)沪0112民初27643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员盛萍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林通

裁判日期 2020-09-21
发布日期 2020-11-05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