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泽库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青海省泽库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青2323民初383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藏族,系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人。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藏族,系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泽库县人。

原告***与被告***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19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仁青卓玛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张沛

裁判日期 2020-10-26
发布日期 2020-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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