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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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泽库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青海省泽库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青2323民初383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藏族,系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人。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藏族,系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泽库县人。 原告***与被告***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19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仁青卓玛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张沛 |
裁判日期 | 2020-10-26 |
发布日期 | 2020-11-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