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合同有效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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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南阳市盛世铭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确认合同有效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镇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原告***、***与被告***、***于2019年6月4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书》有效; 二、待第三人南阳市盛世铭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理房屋权属证书条件具备后,限其与被告***、***于三十日内协助原告***、***办理镇平县石佛寺镇玉源大道东侧天下玉源B3幢第四层413号房的房屋权属证书。 案件受理费200元,减半收取计100元,由二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9-10 |
发布日期 | 2020-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