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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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6355元,由上诉人***、***、***、***负担925元,由上诉人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聊城市茌平区供电公司负担543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09-09 |
发布日期 | 2020-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