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玛纳斯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玛纳斯县支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玛纳斯县中华路营业所
玛纳斯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包家店信用社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玛纳斯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医学院(兵团)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钢铁支行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事案件执行
法院 玛纳斯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被保全人梁金凤在新疆自治区农村信用联社玛纳斯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户(实际冻结0元)、新疆自治区农村信用联社玛纳斯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包家店信用社××××账户(实际冻结5.76元)、××××账户(实际冻结0元)银行存款95904元,冻结期限一年;

二、冻结被保全人梁金凤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医学院(兵团)支行××××账户(实际冻结0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玛纳斯县支行××××账户(实际冻结0元)银行存款265998元,冻结期限一年;

三、冻结被保全人梁金凤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玛纳斯县中华路营业所××××账户(实际冻结2.12元)银行存款265998元,冻结期限一年;

四、冻结被保全人梁金凤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玛纳斯支行××××账户(实际冻结0元)银行存款265998元,冻结期限一年;

五、冻结被保全人徐国军在新疆自治区农村信用联社玛纳斯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包家店信用社××××账户(实际冻结0元)、××××账户(实际冻结0元)、新疆自治区农村信用联社玛纳斯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户(实际冻结0元)、××××账户(实际冻结0元)银行存款265998元,冻结期限一年;

六、冻结被保全人徐国军在交通银行乌鲁木齐新医路支行××××账户(实际冻结0元)银行存款265998元,冻结期限一年;

七、冻结被保全人徐国军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钢铁支行××××账户(实际冻结0元)银行存款265998元,冻结期限一年;

八、冻结被保全人徐国军在中国工商银行新疆昌吉玛纳斯支行××××账户(实际冻结0元)银行存款265998元,冻结期限一年;

九、冻结被保全人徐国军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玛纳斯县支行××××账户(实际冻结0元)、××××账户(实际冻结0元)银行存款265998元,冻结期限一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6-12
发布日期 2020-11-05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