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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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事案件执行
法院 玛纳斯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被保全人玛纳斯新驿商贸运输有限公司在玛纳斯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户×××银行存款79500元(实际冻结5913.19元),冻结期限12个月;

二、冻结被保全人玛纳斯县新驿商贸运输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玛纳斯支行账号×××银行存款79500元(实际冻结721.44元),冻结期限12个月;

三、冻结被保全人***在玛纳斯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城信用社账户×××(实际冻结0.00元)、联社营业部账户×××(实际冻结0.00元)、联社市场口信用社账户×××(实际冻结0.00元)、联社乐土驿信用社账户×××(实际冻结3.17元)、联社新城信用社账户×××(实际冻结0.00元)、联社凤城信用社账户×××(实际冻结58.16元、联社新城信用社账户×××(实际冻结32.69元)银行存款79500元,冻结期限12个月;

四、冻结被保全人***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宝山路支行账户×××(实际冻结1.91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玛纳斯县支行账户×××(实际冻结9.15元)的银行存款79500元,冻结期限12个月;

五、冻结被保全人***在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市奇台路支行账户×××(实际冻结0.00元)、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市奇台路支行账户×××(实际冻结0.00元)、中国银行昌吉市长宁路支行账户×××(实际冻结0.00元)、中国银行玛纳斯县支行账户×××(实际冻结0.00元)的银行存款79500元,冻结期限12个月;

六、冻结被保全人***在中国工商银行新疆昌吉延安中路支行账户×××(实际冻结301.35元)、中国工商银行新疆昌吉玛纳斯支行账户×××(实际冻结1.36元)的银行存款79500元,冻结期限12个月;

七、冻结被保全人***在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宏远支行账户×××(实际冻结0.00元)、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宏远支行账户×××(实际冻结0.00元)、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古牧地支行账户×××(实际冻结0.00元)、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米东区支行账户×××(实际冻结37.85元)、新疆昌吉农村商业银行青年北路支行账户×××(实际冻结92.60元)的银行存款79500元,冻结期限12个月;

八、冻结被保全人***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扬子江路支行账户×××(实际冻结760.95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阿勒泰路南支行账户×××(实际冻结630.77元)的银行存款79500元,冻结期限12个月;

九、冻结被保全人***在浦发银行乌鲁木齐黄河路支行账户×××(实际冻结0.99元)、浦发银行昌吉支行账户×××(实际冻结0.00元)的银行存款79500元,冻结期限12个月;

十、冻结被保全人***在中信银行乌鲁木齐青年路支行账户×××(实际冻结1.81元)银行存款79500元,冻结期限12个月;

十一、冻结被保全人***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市延安北路支行账户×××(实际冻结0.00元)银行存款79500元,冻结期限12个月;

十二、冻结被保全人***在兴业银行昌吉分行账户×××(实际冻结13.92元)银行存款79500元,冻结期限12个月;

十三、冻结被保全人***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阿勒泰路支行账户×××(实际冻结61.29元)银行存款79500元,冻结期限12个月。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5-30
发布日期 2020-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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