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苏州路(兵团)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玛纳斯广场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玛纳斯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银川路支行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玛纳斯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被保全人***在乌鲁木齐米东浦发村镇银行6212753310000254349账户(实际冻结0元)银行存款117412元,冻结期限一年;

二、冻结被保全人***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玛纳斯支行6227004550300821611_156_1账户(实际冻结0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银川路支行6217004530001301585_156_1账户(实际冻结90.26元)、6227004540430025548_156_1账户(实际冻结12元)银行存款117412元,冻结期限一年;

三、冻结被保全人***在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市分行营业部107003123259CNY0账户(实际冻结533.38元)银行存款117412元,冻结期限一年;

四、冻结被保全人***在浦发银行乌鲁木齐民主路支行600200001076648账户(实际冻结0.46元)银行存款117412元,冻结期限一年;

五、冻结被保全人***在光大银行乌鲁木齐河南东路支行50850166001485433账户(实际冻结142.94元)银行存款117412元,冻结期限一年;

六、冻结被保全人***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苏州路(兵团)支行6228480890022585115账户(实际冻结41.72元)银行存款117412元,冻结期限一年;

七、冻结被保全人***在交通银行乌鲁木齐新医路支行6222601410004005318账户(实际冻结154.52元)银行存款117412元,冻结期限一年;

八、冻结被保全人***在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乌鲁木齐银行石河子分行(营业部)0000020070110068180479账户(实际冻结393.63元)银行存款117412元,冻结期限一年;

九、冻结被保全人***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玛纳斯广场支行6228413014519967577账户(实际冻结2029.08元)银行存款117412元,冻结期限一年;

十、冻结被保全人***在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深圳侨城西街支行4000093201043652495账户(实际冻结0元)银行存款117412元,冻结期限一年;

十一、冻结被保全人***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玛纳斯支行6210814550000832286_156_1账户(实际冻结0元)、6214674550001923838_156_1账户(实际冻结0元)、6227004550301950203_156_1账户(实际冻结0元)银行存款117412元,冻结期限一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10-21
发布日期 2020-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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