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深圳市润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石湾支行 佛山市龙光骏景房地产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准许原告佛山市龙光骏景房地产有限公司、深圳市润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二、准许第三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石湾支行撤回本案第三人独立诉讼请求。 本案适用简易程序,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1019元,由原告佛山市龙光骏景房地产有限公司、深圳市润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第三人独立诉讼请求受理费减半收取6770元,由第三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石湾支行负担。 |
| 裁判日期 | 2019-11-18 |
| 发布日期 | 2020-0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