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行政管理(民政)行政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福建莆田鸿达牧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政行政管理(民政) |
| 法院 |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撤销被告莆田市秀屿区东峤镇人民政府于2019年3月29日作出的东责拆决字2019第003号《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 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由被告莆田市秀屿区东峤镇人民政府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4-03 |
| 发布日期 | 2020-11-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