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行政管理(民政)行政判决书

发布于:2020-11-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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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行政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政行政管理(民政)
法院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撤销被告莆田市秀屿区东峤镇人民政府于2019年3月29日作出的东责拆决字2019第003号《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

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由被告莆田市秀屿区东峤镇人民政府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4-03
发布日期 2020-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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