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二审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佛山市景逸建材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2018)粤0608民初2850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佛山市景逸建材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2598元、保全费5000元,合共17598元,由被上诉人佛山市景逸建材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3695.71元,由被上诉人佛山市景逸建材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19-11-26 |
| 发布日期 | 2020-0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