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破产有关的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1-0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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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与破产有关的纠纷
法院 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确认被告平顶山市得普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拍卖、变卖财产所得价款2290846.72元归原告平顶山市华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所有。

案件受理费25127元,由被告平顶山市得普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7-07
发布日期 2020-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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