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破产有关的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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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平顶山市华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河南省大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平顶山市得普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平顶山市科正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平顶山市得佳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与破产有关的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确认被告平顶山市得普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拍卖、变卖财产所得价款2290846.72元归原告平顶山市华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所有。 案件受理费25127元,由被告平顶山市得普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7-07 |
| 发布日期 | 2020-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