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纠纷、返还原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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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佛山市瀚得建材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石湾支行 新兴县东骏陶瓷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佛山市瀚得建材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票据款130000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2900元,由被告佛山市瀚得建材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04-22 |
发布日期 | 2020-0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