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锦州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锦州诚宇物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锦州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所得税款15,572.23元; 二、驳回原告锦州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0元退回原告锦州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200元,由原告锦州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负担110元,由被告锦州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负担19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0-29 |
| 发布日期 | 2020-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