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友好路营业所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奎屯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长春路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文化东路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哈密路支行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玛纳斯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被保全人***在交通银行乌鲁木齐明园西路支行×××账户(实际冻结4.16元)、×××账户(实际冻结79.63元)、×××账户(实际冻结2880.80元)银行存款30500元,冻结期限一年;

二、冻结被保全人***在华夏银行新兴街支行×××账户(实际冻结11317.22元)银行存款30500元,冻结期限一年;

三、冻结被保全人***在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乌鲁木齐银行高新支行×××账户(实际冻结0元)银行存款30500元,冻结期限一年;

四、冻结被保全人***在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北京路支行×××账户(实际冻结0元)银行存款30500元,冻结期限一年;

五、冻结被保全人***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长春路支行×××账户(实际冻结0.76元)银行存款30500元,冻结期限一年;

六、冻结被保全人***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友好路营业所×××账户(实际冻结1.47元)银行存款30500元,冻结期限一年;

七、冻结被保全人***在交通银行乌鲁木齐明园西路支行×××账户(实际冻结11元)银行存款30500元,冻结期限一年;

八、冻结被保全人***在中国银行奎屯市团结南街支行×××账户(实际冻结2461.92元)银行存款30500元,冻结期限一年;

九、冻结被保全人***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奎屯支行×××账户(实际冻结0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哈密路支行×××账户(实际冻结0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文化东路支行×××账户(实际冻结0元)银行存款30500元,冻结期限一年;

十、冻结被保全人***在浦发银行乌鲁木齐克拉玛依东路支行×××账户(实际冻结54.86元)、×××账户(实际冻结0元)银行存款30500元,冻结期限一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10-19
发布日期 2020-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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