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常州互动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常州来阳置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委托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苏0402执1988号 包萍、王月芬、常州互动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常州来阳置业有限公司: 本院根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苏0402民初4245号民事判决书,于2020年7月9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包萍、王月芬与被执行人常州互动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常州来阳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本院于2020年10月27日将涉案款项37569元拨付申请执行人并收取案件执行费用464元,申请执行人明确表示放弃余款。至此,包萍、王月芬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苏0402民初4245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七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