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1-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榆林中心支公司
榆林市富博旅游出租有限公司米脂分公司
榆林市富博旅游出租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法院 米脂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榆林中心支公司要求被告榆林市富博旅游出租有限公司米脂分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110000元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500元,由原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榆林中心支公司承担。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8-20
发布日期 2020-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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