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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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山西能源产业集团公司大同南郊集运站 大同市盈丰煤炭运销有限公司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西分所 山西能源产业集团大同有限公司 山西能源产业集团煤炭营销有限公司 山西德清贸易有限公司 河北冀铁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各183342元,分别由河北冀铁集团有限公司、山西能源产业集团公司大同南郊集运站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8-07 |
| 发布日期 | 2020-11-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