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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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法院 | 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铜仁汇源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欠付原告***装修款5,713,272.79元及利息(利息以5,713,272.79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从2017年1月1日起至2018年7月1日止);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案件受理费59,449元、公告费300元、鉴定费50,000元,合计109,749元,由原告***负担9,749元,被告铜仁汇源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负担100,0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2-05 |
发布日期 | 2020-11-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