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滨州市鑫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荣成市虎山镇超越石材厂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山东省荣成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保全人滨州市鑫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360000元。冻结期限一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提出;逾期申请或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
| 裁判日期 | 2020-10-16 |
| 发布日期 | 2020-1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