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东明永泰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东明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东明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1728民初1238号 原告:东明永泰置业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高攀,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男,汉族,住***。 原告东明永泰置业有限公司与被告***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18日立案。原告东明永泰置业有限公司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原告东明永泰置业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461元,减半收取计230.5元,由原告东明永泰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崔付权 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唐景顺 |
| 裁判日期 | 2020-06-29 |
| 发布日期 | 2020-1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