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北金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定州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查封被执行人高叶红所有的。

二、被执行人高叶红负责保管被查封的财产。在查封期间内,被执行人高叶红可以使用被查封财产;但因被执行人高叶红的过错造成被查封财产损失的,应由自己承担责任。在查封期间内,被执行人不得转移被查封的财产,不得对被查封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

查封期限为3年。

需要续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向本院提出续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2020-06-16
发布日期 2020-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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