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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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祥延年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中心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法院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钟祥延年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中心的起诉。

案件公告费260元,由原告钟祥延年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中心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7-29
发布日期 2020-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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