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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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纳斯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广东地信用社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湖兵团支行 玛纳斯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凤城信用社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玛纳斯支行 玛纳斯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湖信用社 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西营支行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事案件执行 |
| 法院 | 玛纳斯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保全人***在新疆自治区农村信用联社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西营支行××××账户(实际冻结0元)、新疆自治区农村信用联社玛纳斯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凤城信用社××××账户(实际冻结0元)、新疆自治区农村信用联社玛纳斯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广东地信用社××××账户(实际冻结0元)、新疆自治区农村信用联社玛纳斯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湖信用社××××账户(实际冻结0元)、××××账户(实际冻结0元)银行存款236000元,冻结期限一年; 二、冻结被保全人***在中国工商银行新疆昌吉五家渠支行××××账户(实际冻结0元)、中国工商银行新疆昌吉玛纳斯支行××××账户(实际冻结0元)、中国工商银行新疆昌吉银行卡业务部××××账户(实际冻结0元)、××××账户(实际冻结0元)银行存款236000元,冻结期限一年; 三、冻结被保全人***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湖兵团支行营业室××××账户(实际冻结0元)、××××账户(实际冻结0元)银行存款236000元,冻结期限一年; 四、冻结被保全人***在浦发银行昌吉支行××××账户(实际冻结0元)银行存款236000元,冻结期限一年; 五、冻结被保全人***在交通银行昌吉分行营业部××××账户(实际冻结0元)银行存款236000元,冻结期限一年; 六、冻结被保全人***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玛纳斯支行××××账户(实际冻结0元)银行存款236000元,冻结期限一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6-16 |
| 发布日期 | 2020-11-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