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日照从心贸易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11民抗10号

抗诉机关:山东省日照市人民检察院。

申诉人(原审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住***。

被申诉人(原审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住***。

被申诉人(原审被告):***,女,1971年6月26出生,汉族,日照从心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住***。

被申诉人(原审被告):日照从心贸易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申诉人***因与被申诉人***、***、日照从心贸易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2017)鲁1102民初1234号民事调解书,向山东省日照市人民检察院申诉。山东省日照市人民检察院认为本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八项规定的情形,以日检民监[2020]37110000008号民事抗诉书向本院提出抗诉。

一、本案由本院提审;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调解书的执行。

审判长胡建

审判员王东坤

审判员何茂田

二零二零年九月八日

书记员庄金

裁判日期 2020-09-08
发布日期 2020-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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