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支付令督促民事令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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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浙江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慈岩支行 |
类型 | 支付令 |
案号 | - |
案由 | 申请支付令 |
法院 | 建德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申请人浙江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慈岩支行欠款本金79744.54元,并支付自2019年6月10日起至款清之日止以尚欠本金为基数按照《丰收信用卡福农卡领用合约(2017-1版)》相关约定计算的利息及违约金(计算标准不超过年利率15.4%)。 申请费人民币598元,由被申请人***负担。 申请人如有异议,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本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1-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