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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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金时集团有限公司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九江大都会实业有限公司 江西淳哲贸易有限公司 江西泽鲲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江西银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九江盈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股权转让纠纷 |
| 法院 |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江西淳哲贸易有限公司、金时集团有限公司、九江大都会实业有限公司、皇甫毅然的银行存款5326666元; 二、如上述存款不足,则查封、扣押被申请人江西淳哲贸易有限公司、金时集团有限公司、九江大都会实业有限公司、皇甫毅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4-17 |
| 发布日期 | 2020-1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