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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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四川省恒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
法院 | 四川省巴塘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四川省恒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巴塘县卫生健康局的工程款130000.00元。期限为2020年10月29日至2020年11月29日。 案件申请费117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10-29 |
发布日期 | 2020-1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