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1-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东营宏太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东营创立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东营宏太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天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二、原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被告东营宏太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返还就涉案同悦花园·宏太园的主路面、人行道以及管网配套工程多收的工程款项21869元;

三、驳回东营宏太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的其他反诉请求。

本诉案件受理费30200元,减半收取15101元,由原告***、***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9014元,由原告***、***负担134元,被告东营宏太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负担888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0-14
发布日期 2020-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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