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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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潍坊东凯建材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昌乐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昌乐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鲁0725执恢202号 申请执行人:王金华、傅俊田 被执行人:王志磊、潍坊东凯建材有限公司: 你们双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执行依据受理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于2019年12月30日执行完毕。现通知你们双方,该案执行结案。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1-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