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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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江阴华宏微粉有限公司 江阴市宏润钢带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江阴华宏微粉有限公司、***、江阴市宏润钢带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28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8-25 |
发布日期 | 2020-1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