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万国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天津路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城西兵团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河大街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昌县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文化东路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花园兵团支行
中国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营业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回族自治州分行建国西路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屯河支行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玛纳斯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被保全人***在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海口蓝天支行(账号×××)银行存款42620.35元(实际冻结6.42元)、中国工商银行新疆乌鲁木齐阿勒泰路支行(账号×××)银行存款42620.35元(实际冻结89.66元),冻结期限12个月;

二、冻结被保全人***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花园兵团支行营业室(账号×××)银行存款42620.35元(实际冻结630.15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万国支行(账号×××)银行存款42620.35元(实际冻结1.30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城西兵团支行营业室(账号×××)银行存款42620.35元(实际冻结121.84元),冻结期限12个月;

三、冻结被保全人***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分行大学支行(账号×××)银行存款42620.35元(实际冻结22.52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天津路支行(账号×××)银行存款42620.35元(实际冻结75.22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分行绿洲支行(账号×××)银行存款42620.35元(实际冻结0元),冻结期限12个月;

四、冻结被保全人***在中国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营业部(账号×××)银行存款42620.35元(实际冻结362.02元)、中国银行玉林市大北路支行(账号×××)银行存款42620.35元(实际冻结0元),冻结期限12个月;

五、冻结被保全人***在浦发银行乌鲁木齐北京南路支行(账号×××)银行存款42620.35元(实际冻结40.38元),冻结期限12个月;

六、冻结被保全人***在新疆自治区农村信用联社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金马分理处(账号×××)银行存款42620.35元(实际冻结207.29元)、新疆自治区农村信用联社昌吉农村商业银行延安南路支行(账号×××)银行存款42620.35元(实际冻结23.51元),冻结期限12个月;

七、冻结被保全人***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文化东路支行(账号×××)银行存款42620.35元(实际冻结50.79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文化东路支行(账号×××)银行存款42620.35元(实际冻结0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回族自治州分行建国西路支行(账号×××)银行存款42620.35元(实际冻结0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回族自治州分行建国西路支行(账号×××)银行存款42620.35元(实际冻结0元);

八、冻结被保全人***在中国银行石河子市西一路支行(账号×××)银行存款42620.35元(实际冻结10.22元)、中国银行石河子市西一路支行(账号×××)银行存款42620.35元(实际冻结3.21元)、中国银行酒泉雄关支行(账号×××)银行存款42620.35元(实际冻结0元)、中国银行昌吉市延安南路支行(账号×××)银行存款42620.35元(实际冻结0.54元)、中国银行石河子市西一路支行(账号×××)银行存款42620.35元(实际冻结0元),冻结期限12个月;

九、冻结被保全人***在招商银行石河子分行营业部(账号×××)银行存款42620.35元(实际冻结263.40元),冻结期限12个月;

十、冻结被保全人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屯河支行(账号×××)银行存款42620.35元(实际冻结70.52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昌县支行营业室(账号×××)银行存款42620.35元(实际冻结2.02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昌北京路支行账号×××)银行存款42620.35元(实际冻结5.88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河大街支行(账号×××)银行存款42620.35元(实际冻结0元),冻结期限12个月;

十一、冻结被保全人***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西一路营业所(账号×××)银行存款42620.35元(实际冻结506.22元),冻结期限12个月;

十二、冻结被保全人***在交通银行昌吉北京南路支行(账号×××)银行存款42620.35元(实际冻结16.11元),冻结期限12个月;

十三、冻结被保全人***在浦发银行昌吉支行(账号×××)银行存款42620.35元(实际冻结983.63元),冻结期限12个月;

十四、冻结被保全人***在中国工商银行新疆石河子百大城支行(账号×××)银行存款42620.35元(实际冻结43.80元)、中国工商银行新疆石河子银行卡业务部(账号×××)银行存款42620.35元(实际冻结0元),冻结期限12个月;

十五、冻结被保全人***在兴业银行昌吉分行(账号×××)银行存款42620.35元(实际冻结0.07元),冻结期限12个月。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5-30
发布日期 2020-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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