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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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67000元并支付利息(利息以267000元为本金,自2020年3月12日起,按照年利率6%的标准计至款项清偿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653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7-23 |
发布日期 | 2020-1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