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外人岳东执行异议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甘南县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 法院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中止对坐落于甘南县甘南镇建设街运兴小区6号楼00单元01层04号(建筑面积250平方米)商服的执行。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 |
| 裁判日期 | 2019-12-13 |
| 发布日期 | 2019-1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