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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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限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劳务费9500元及利息损失(以9500元为基数,自2020年8月16日起计至下欠劳务费支付完毕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告如未在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09-07 |
发布日期 | 2020-1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