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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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山东淄矿物产有限公司 日照致力洁净能源有限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淄川区支行 山东淄矿煤炭运销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鲁1102执保1852号 申请人日照致力洁净能源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山东淄矿物产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16作出的(2020)鲁1102财保708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裁定将被申请人山东淄矿物产有限公司(原名:山东淄矿煤炭运销有限公司)名下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淄川区支行账户93×××93内存款600万元予以冻结。保全标的额为600万元。 在执行实施过程中,本院已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送达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 至此,本案法律文书确定的保全事项实施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执行的(2020)鲁1102执保1852号一案予以结案。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七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