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监察(监察)行政判决书

发布于:2020-11-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博文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类型 行政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行政监察(监察)
法院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鲁02行初107号行政判决;

二、责令被上诉人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政府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就上诉人李存孝合法使用的院落土地价值部分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李存孝、被上诉人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政府各负担2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6-30
发布日期 2020-11-0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