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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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雷州市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雷州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限被告***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雷州市支行偿还信用卡透支欠款70552.69元(利息暂计至2019年6月17日;从2019年6月18日起的利息按日利率为万分之五计至信用卡透支款本息清偿完毕止,对应未付利息、滞纳金按月计收复利)。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82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2-10 |
发布日期 | 2020-01-09 |